• 索 引 号: sm08130-3000-2018-00023
  • 备注/文号: 泰安监〔2018〕2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30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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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监〔2018〕29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8-06-30 17:38

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2018〕4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1.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我局制定的政策和文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在泰宁县政府户网站及时更新我局机构职责调整情况和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办公室)

2.全面、准确、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公室、相关股室配合)

  3.继续推行质量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办公室、矿山股、危化股、工贸股、职安股、执法支队)

  (二) 围绕安监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1.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安监局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7年安监局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等信息。(办公室)

2.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公开我局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及时公开推进精准扶贫、网络扶贫工作相关情况。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及时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办公室)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做好重要本系统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新闻发言人”“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办公室、各相关股室配合)

  2.抓好三大攻坚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办公室、各相关股室配合)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积极解读回应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特别是密切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公信力的信息,涉及重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按程序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并发布权威信息。(办公室、各相关股室配合)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指导》(闽政〔2016〕66号)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和完善服务事项清单,逐步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精准化、电子化。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在县局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窗口,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推动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咨询、在线受理。(危化股)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区中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改革。(矿山股、危化股)

  3.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2350公共服务电话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办公室、执法支队)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依照符合实际、科学规划,便民高效、规范运行,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工作,完成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工作。依据“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切实做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危化股)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的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线上“一个窗口”服务平台与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逐步建设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办公室、危化股)

  (四)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微信客户端作用,及时配合县政府网站做好数据发布、政策解读和互动服务,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和服务水平。对部重大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加强“两微一端”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审查把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内容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办公室)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安全生产信息,未公开的应及时公开。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按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依法依规明确公开的属性并进行公开,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办公室)

  (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推动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办公室)

  (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理顺工作机制

由县局办公室具体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及监督检查。加强与新闻宣传及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主要媒体新闻网站的联络协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处置联动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办公室、各股室配合)

 

泰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30日

 

 

 

 

 

 

 

 

 

 

 

 

 

 

 

 

 

 

 

 

 

 

 

 

 

 

 

 

 

 

 

 

 

 

 

 

 

 

 

 

 

 

 

 

 

 

 

 

 

 

 

 

 

 

 

  抄送:县政府办

  泰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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