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3-3000-2018-00048
- 备注/文号: 泰交〔2018〕5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7-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部署,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我局拟组织开展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二季度督导工作。同时,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泰政〔2018〕1号)精神,对各乡(镇)、村路长制办公室建立情况进行检查。此外,根据《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组关于开展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项目建设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的意见》(明交党组〔2018〕23号)精神,此次检查将同时开展交通项目建设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检查考评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内容
此次检查采取综合检查和分组的方式,包括四好农村路建设、路长制和“1+X”专项督查。其中四好农村路建设分建设管理、路政管理、养护管理、运营管理等4个部分内容,对受检单位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成效进行评分;路长制考评根据《泰宁县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对交通项目建设领域开展“1+X”专项督查(具体督查内容详见附件二:《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组关于开展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项目建设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的意见》(明交党组〔2018〕23号))。
二、检查范围及参加人员
分两组对辖区所有乡镇进行考评、督查。
一组:朱口镇、上青乡、新桥乡、大田乡、杉城镇
组长:谢江平(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肖远军、何维杰、龚蔚、严文妮、江弥晨
联系人:江弥晨,联系电话:15396207476
二组:下渠乡、开善乡、梅口乡、大龙乡
组长:陈祖顺(正科级干部)
成员:谢雨鹏、嵇智文、江伟斌、邓颖、曾志超
联系人:曾志超,联系电话:18960572371
三、检查时间
2018年7月11日至12日,时间2天(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考评细则及督查内容
(一)“四好农村路”考评:详见《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12号)附件2《泰宁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考评标准》。
(二)乡村路长制考评:详见附件一《泰宁县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其中“专管员工作成效”与专管员奖励性工资挂钩。
(三)“1+X”专项督查:在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审批、管理、监督、验收、资金使用等。
五、相关要求
(一)此次综合考评将作为乡镇党委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交通部门评分依据,同时作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示范乡(镇)、村创建推荐依据,望各乡(镇)政府引起重视,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切实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建立路长制和乡村道专管员制度,力争早日列入全市示范乡(镇)、村创建单位。
(二)请各乡(镇)按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12号)附件3《泰宁县养护示范乡(镇)、村创建基本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泰宁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村创建的重要内容。
(三)请各乡(镇)准备以下材料并上交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1.年中养护工作总结;
2.养护合同、养护人员花名册;
3.各乡镇每月、每季度自评表。
(四)各检查组成员应公平公正参与考评,不得透露考评分数。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公车管理制度,不得饮酒。
2.《中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组关于开展县级交通运输部门项目建设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的意见》(明交党组〔2018〕23号)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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