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7-3000-2018-00007
- 备注/文号: 泰民〔2018〕32 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局将开展县级社会团体2017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凡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
参检社会团体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一)年度检查报告书。登录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公共邮箱,输入登录账号:fjtnstb@163.com,密码:7866808,登录后找到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各组织填写完成后,应当将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材料报送。社会团体应当在5月31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并加盖印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直接登记一式两份)、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和党组织成立证明(复印件,应建的提交)送交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社会团体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三、年度检查的审查形式、标准和结论
我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对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年检以书面检查为主,并结合实地抽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确定社会团体2017年度的年检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章程核准的;
2.2017年度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
3.无特殊情况,未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
4.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
5.2017年度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
6.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7.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
8.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
9.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
10.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
11.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
12.年度工作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3.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
14.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
15.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1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
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党组织建立请咨询县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电话:7836131)。党政领导干部(包括在职、退离休)在社会团体兼职不符合规定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请咨询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电话:7863151)。社会团体已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成立必备条件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和未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我局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三)社会团体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发现社会团体存在以上行为,年检结论不合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团体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的,年检时可以从轻处理。
四、年度检查结论公布
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将在泰宁县政府网公告,请各社会团体及时关注。
五、问题咨询
社会团体在参加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肖 娜
联系电话:0598-7862639
受年度检查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对社会团体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社会团体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我局。
附件:各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的社会团体名单
泰宁县民政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各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的社会团体名单
序号 |
业务主管单位 |
社会团体名称 |
1 |
县市场监管局 |
泰宁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
2 |
泰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3 |
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
|
4 |
县工商联 |
泰宁县个私经济贷款担保基金协会 |
5 |
泰宁县光彩事业促进会 |
|
6 |
泰宁县商会 |
|
7 |
县水利局 |
泰宁县水利电力学会 |
8 |
泰宁县112个村级用水户协会 |
|
9 |
县文广局 |
泰宁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
10 |
泰宁县乒乓球协会 |
|
11 |
泰宁县体育总会 |
|
12 |
泰宁县网球协会 |
|
13 |
泰宁县足球协会 |
|
14 |
泰宁县太极拳协会 |
|
15 |
泰宁县钓鱼协会 |
|
16 |
泰宁县路跑协会 |
|
17 |
县农办 |
泰宁县扶贫开发协会 |
18 |
泰宁县扶贫互助社 |
|
19 |
县人事局 |
泰宁县退休干部协会 |
20 |
县政法委 |
泰宁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 |
21 |
县政协 |
泰宁县邹应龙文化研究会 |
22 |
泰宁县客家联谊会 |
|
23 |
县民宗局 |
泰宁县佛教协会 |
24 |
泰宁县慈航大师研究会 |
|
25 |
泰宁县道教协会 |
|
26 |
县统战部 |
泰宁县静心文化学会 |
27 |
县邮政局 |
泰宁县集邮协会 |
28 |
县公安局 |
泰宁县警察协会 |
29 |
新桥乡政府 |
泰宁县峨嵋笋竹专业协会 |
30 |
大田乡政府 |
泰宁县大田农民笋竹流通协会 |
31 |
杉城镇政府 |
泰宁县杉城镇扶贫开发促进会 |
32 |
上青乡政府 |
泰宁县上青乡上青村老年协会 |
33 |
县交警大队 |
泰宁县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
34 |
县科协 |
泰宁县乌凤鸡专业协会 |
35 |
泰宁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
|
36 |
泰宁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
|
37 |
县交通局 |
泰宁县机动车维修协会 |
38 |
泰宁县水路运输行业协会 |
|
39 |
县住建局 |
泰宁县土木建筑学会 |
40 |
泰宁县建筑业协会 |
|
41 |
县林业局 |
泰宁县林木种苗协会 |
42 |
泰宁县锥栗协会 |
|
43 |
泰宁县森林防火协会 |
|
44 |
泰宁县雷公藤协会 |
|
45 |
泰宁县护林联防协会 |
|
46 |
泰宁县铁皮石斛产业协会 |
|
47 |
县农业局 |
泰宁县茶叶行业协会 |
48 |
泰宁县金湖渔业协会 |
|
49 |
县旅游局 |
泰宁县旅游协会 |
50 |
县税务局 |
泰宁县税务学会 |
51 |
县供销社 |
泰宁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 |
52 |
泰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 |
|
53 |
县文明办 |
泰宁县志愿者协会 |
54 |
县安监局 |
泰宁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协会安监局 |
55 |
县民政局 |
泰宁县慈善总会 |
56 |
泰宁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
|
57 |
泰宁县梅口乡老年协会 |
|
58 |
县文联 |
泰宁县民间仪式音乐协会 |
59 |
泰宁县上青古乐艺术研究会 |
|
60 |
泰宁县南谷文化协会 |
|
61 |
县银监办 |
泰宁县银行业协会 |
62 |
团县委 |
泰宁县青年摄影协会 |
63 |
泰宁县青年创业协会 |
|
64 |
县食药监局 |
泰宁县旅游食品行业协会 |
65 |
县商务局 |
泰宁县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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