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0100-2023-00015
  • 备注/文号: 泰杉委〔2023〕4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8-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林家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杉委〔2023〕41号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时间:2023-08-07 10:24
 
 各村党支部、社区党总支、镇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镇党委研究决定:

林家家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冉同志任党办公室副主任;

黄庆柏同志任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邓冬梅同志任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武装部干事(副股级);

谢荣勤同志任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副股级);

杨秋兰同志任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副股级)

邹奕龙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正股级),不再担任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恩勤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股级);

陈美兰同志任镇工会副主席(正股级);

李俊杰同志任镇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正股级);

黄辉同志任镇团委副书记(副股级);

邱璐同志任妇联副主席(副股级);

陈圆媛同志不再担任杉城镇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按照正股级干部管理

李日生同志不再担任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按照正股级干部管理

王筱茜不再担任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按照正股级干部管理。

 

 

 

中共杉城镇委员会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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