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100-2020-00028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20】8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何仕明等7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人社【2020】89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2-28 11: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何仕明等3位同志和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聘用的肖旭杰等4位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何仕明等3位同志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体检考核合格的肖旭杰等4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12020年泰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选名单(三)

附件22020年泰宁县部分服务基层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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