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4-0100-2020-00004
- 备注/文号: 泰大政〔2020〕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大田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大田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大田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做好我乡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措施
1.成立大田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坤(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戴荣富(乡人大主席)
肖远贵(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政府副乡长)
成 员:邱镛滋(乡党政办主任)
江秀钦(杉城国土资源所所长)
罗宏昌(乡水利工作站、环保工作站负责人)
江康伊(乡财政所负责人)
邹火梅(乡民政办主任)
石 鑫(乡村建站负责人)
黄承洪(乡派出所所长)
张 通(乡林业站站长)
肖业平(乡中心小学校长)
施桂金(乡广电站负责人)
李 捷(泰宁县总医院大田分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杉城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江秀钦兼任。该机构对本乡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具体落实本乡地质灾害的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预防措施。
2.乡政府根据排查核查情况,目前已建立10个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明确了监测责任人与监测人(详见附件1),村、组、住户之间已签定防灾明白卡,从而明确各自的防灾职责。
3.乡政府制定各地质灾害点住房的应急转移方案,成立了以乡青年干部、村两委、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小分队。
4.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各行政村负责人开展地质灾害宣传与防治培训工作;应安排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的监测方法、监灾预报和应急措施的培训工作,制定汛期汛后各地灾点巡查计划。
二、防治方案
大田乡共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视各村的经济情况和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是新村建设规划),视危害程度和灾情严重程度,逐步采用搬迁避让或通过实施切实可行的工程进行治理。
工程治理目前一般采用坡改梯、水改旱、地表排水、削坡减载(消除易滑体)、石砌护坡、夯实袭缝及坡面防护等综合性治理措施。
在未采用搬迁或有效的防治措施之前,乡政府将目前存在的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监测对象。危险性或危害性大的地灾点,汛期应采取临时避让并树立警示牌,注明地质灾害的类型、特点、规模、危及对象、应采取的防治措施及主要责任人、监测人联系电话等。
三、监测方案
1.监测方案
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简易监测法,主要是定期目视检查,特别在汛期、台风暴雨及强降雨时,应检查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无其它异常变化;如有掉块、响声等异常变化,应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按应急转移方案撤离危险区。
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抹水泥砂浆以观测变化,如发现变形异常,应及时转移避让。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安装在地质灾害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缘、后缘及中部袭缝和墙体变形裂缝等)。
2.监测工具
简易观测一般采用钢尺、皮尺、照片对比等工具。
3.监测次数和时间
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5-9月)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被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异常变化、或汛期、台风暴雨天气,特别是12小时过程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加密观测次数(每天一次或每天数次)。
4.监测成果分析
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成果都必须按统一表格填写记录,定期汇交到乡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若监测数据有重大异常时,应首先采取避让措施,并及时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会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讨论分析,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报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方案
1.灾前预报:当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异常变化或县气象部门的汛期及台风暴雨天气预报时,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和各村组各隐患点传达灾前预报信息,做好防灾准备。
2.临灾应急: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的临灾区应进入临灾应急期。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相应应急转移方案,及时通知和组织临灾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进行安全转移。
3.灾后应急:当地质灾害发生后,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组织乡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小分队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应急工作,组织非灾区群众协同进行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附件:2020年大田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一览表
附件:
2020年大田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一览表
泰宁县大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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