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0100-2019-00013
- 备注/文号: 泰上政〔2019〕1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乡有关站所:
为贯彻落实《泰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泰宁县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扶组〔2019〕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和收益分配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上青乡光伏扶贫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温育权(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廖善兴(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成 员:严珍生(乡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范小松(乡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忠丽(乡扶贫办负责人)
吴必应(乡民政办负责人)
李 斌(上青供电所所长)
杨忠芳(川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许周琴(永兴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肖继金(东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刘伯华(江边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秋钦(上青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肖秀文(三南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黄木生(三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办公地点设在乡扶贫办,联络员由黄忠丽同志担任。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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