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2-3000-2018-00011
  • 备注/文号: 泰发改〔2018〕5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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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方案
泰发改〔2018〕52号
来源: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8-07-20 16:16

为深化我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37 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闽人社发〔2017〕5号)、《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08〕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我局人事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使人才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使我局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根据个人业务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贡献大小,合理拉开同一职称段内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差距,从而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实施范围为局下属事业单位: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对象是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原则及各类各级岗位职数

根据泰委编〔20177号文,核定我局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11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编制6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人。目前,我局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 7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根据《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0831号)文中对县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要求,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高级比例20%、中级比例40%、初级比例为40%)。

按上述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原则测算,我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及本次聘用数如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等级

七级(正科)

八级(副科)

九级(科员)

见习期

各等级岗位职数

 

 

6

1

本次聘用数

 

 

 

 

   2、专业技术岗位:

专技岗位等级

副高

五级

副高

六级

副高

七级

中级

八级

中级

九级

中级

十级

初级

十一级

初级  十二级

十三

见习期

各等级专技岗位职数

 

 

 

1

 

2

 

 

 

1

本次聘用数

 

 

 

 

 

 

 

 

 

 

3、工勤技能岗位:

专技岗位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各等级岗位职数

 

 

 

   

本次聘用数

 

 

 

   

四、岗位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并结合单位实际确定。

1.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及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积极奉献。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具备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和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具备十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从十级职员岗们竞聘到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积极奉献。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的《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试行)》和本单位的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综合因素,拟定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六年以上,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需聘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报主管部门审定。

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积极奉献。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5.下列人员,暂不参加竞聘,已聘任的应予以解聘

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限未满的;

2)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撤职处分,其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三年的;

3)受劳动教养者其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后,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7年的;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者;

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的;

7)因停薪留职或本人要求在单位内部变动工作,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

8)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聘期内累计一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9)上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的;

10)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的。

在竞聘上岗期间被举报、立案调查或立案侦察未结案的,可先按有关资格条件参加竞聘,待结案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五、专业技术岗位类别及任职考评办法:

(一)专业技术人员类别

1.高级工程师:机械制造类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类

2.中级工程师:机械制造类工程师、经济师类,会计师类、馆员

3.初级:初级经济师,初级会计

(二)考评办法

1.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志扬

 员:童梅  肖远康  江贵伟

2.公开竞聘:采用个人述职,工作考评,基本条件量化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测评和基本条件三项均采取百分制,由竞聘对象述职报告后的民主测评,领导小组测评,基本条件测评的分数分别按30%,30%,40%计算个人总分。

1)述职报告:竞聘人员在全局事业单位大会上作个人述职报告,述职内容包含任职以来德能勤绩情况,并提交任职以来各项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与获奖的证件等。

2)民主测评:测评人员由全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对竞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新技术的能力,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工作成绩进行测评,每项25分(优25分、良20分、中15分、差10分)

3)竞聘领导小组测评: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工作实绩四项测评,每项25分(优25分、良20分、中15分、差10分)

4)基本条件测评:对竞聘人员的职务、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年度考核评优、学术论文发表、科研成果奖、荣誉先进获奖等方面进行打分(具体各项分值详见附表)

六、 岗位分级聘用的办法

1.岗位分级聘用的周期与全员聘用制同步,其中本次岗位分级聘用的聘期为2018531日至2021531日止。

2.本次岗位分级聘用各类岗位等级的确定:

1)专业技术岗位:以现职称聘用的起始时间为依据,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聘用的等级。根据该等级岗位职数的数量,按考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落聘人员应参加该职称段下一等级的竞聘,按上述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同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根据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任职年限确定等级,直接予以聘任。

2)各级管理岗位按首轮全员聘用制确定的等级直接予以聘任。

3. 本次岗位分级聘用聘期内(即2018531日至2021531日),如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升级条件的,只有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职数有空缺且未形成竞争的,才能直接聘任,若有形成竞争的,按本轮考核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确定聘任。

4.在聘期间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待本届聘期结束后参加下一届竞聘上岗,不得直接聘任。

5.在同一职称段内,等级高的岗位职数可以暂借予等级低的岗位使用,反之则不行。

6.聘期内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岗位设置且有岗位空缺的,须经三个月试用期后,由局考核能胜任工作的可以直接予以聘任;如没有空缺职数暂按低一级职务聘任),聘用岗位等级为该职称段的最低一级。

七、实施步骤

1.传达通知精神。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对这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进行学习动员。组织全局事业单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0831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泰人社2018〕64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充分调动我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对有关文件、干部信息深入的了解和全面掌握,并做出系统分析,为提出岗位分级设置意见提供依据和理由。

4.提出岗位设置意见。根据县编委对我局人员结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职数的核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人员结构特点,提出我局岗位设置意见。

5.制定岗位说明书。根据县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不同等级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任职条件和相关待遇等,经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研究制定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不同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6.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县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出具体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广泛征求全局事业单位人员的意见,并组织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报请县人社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7.变更聘用合同相关内容。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实施的结果,及时办理聘用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手续。

8.开展认定工作。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果后,及时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聘用合同变更书、岗位说明书等材料报送县人社局认定。

9.确定岗位等级工资。县人社局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对我局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从核准的次月起兑现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

八、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纪律和要求

1.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会的形式,切实保障全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权益。

2.要广泛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制定的实施方案、岗位评价标准、岗位说明书等文件,只有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会上通过后,方可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3.在试点工作期间,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

4.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

九、 附注:

1.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由政府口纪检组、人事部门监督、指导,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本《实施方案》上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开始组织实施。

3.本《实施方案》由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附件:

附件1:竞聘人员述职后民主测评评分表

附件2:竞聘领导小组测评表

附件3:竞聘人员基本条件评分表。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

    20187月18

 

 

 

附件1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竞聘领导小组成员评分表

 

竞聘人员姓名:              竞聘岗位       

 

1、职业道德:

优:25分     良:20分     中:15分     差:10分

2、职业纪律:

优:25分     良:20分     中:15分     差:10分

3、职业责任:

优:25分     良:20分     中:15分     差:10分

4、工作实绩:

优:25分     良:20分     中:15分     差:10分

备注:评分时请用打圈,即“O”,每项只能评一种得分。

 

项目负责统计得分:                  

 

 

 

 

 

附件2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竞聘民主测评表

 

竞聘人员姓名:            竞聘岗位       

 

1、专业理论知道:

熟悉:25分   较熟悉:20分   基本掌握:15分   差:10分  

2、应用新技术能力:   

优:25分     良:20分     中:15分     差:10分

3、解决业务技术问题:

优:25分     良:20分     中:15分     差:10分

4工作成绩:

突出:25分   较突出:20分   一般:15分  差:10分

备注:评分时请用打圈,即“O”,每项只能评一种得分。

 

项目负责统计得分:                    

 

 

 

 

 

附件3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竞聘基本条件评分表

 

竞聘人员姓名:            竞聘岗位       

1、职  务:

正股:10分                       副股:8分

工作人员:6分                       

2、学  历:

本科:10分          专科:8分            中专:6分

3、工  龄:

工作年限工龄每年计1分,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每个工龄计1分

4、任现职5年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评优1次:2分

5、任现职5年期内发表学术论文:可累计加分

国家级:2分                  省级:1分

6、任现职5年期内荣誉表彰奖励:可累计加分

单位:0.5分    县级:1分    市级:2分    省级:3分

国家级:5分

7、任现职5年期内科技成果奖:可累计加分

县级:1分    市级:2分    省级:3分    国家级:4分

备注:评分时请用打圈,即“O”,每项只能评一种得分。

项目负责统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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