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2-0100-2018-00009
  • 备注/文号: 泰发改〔2018〕2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2-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李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发改〔2018〕24号
来源: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8-02-20 16:10

各股室、重点办: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民主推荐、考察以及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聘任:

  李  宏同志为县发改局重点办副主任(正股级);

  黄言辉同志为县发改局产业股副股长;

  张先良同志为县发改局三产办副主任。

  以上人员原有职务一律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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