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8102-0900-2018-00004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分       类:综合事务

发文日期: 2018-03-12 00:00:00

名  称: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  号: 泰发改〔2018〕28号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的通知

2018-03-29字号:   

福建省丹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将《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转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明发改投资〔201888号)文件转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有关要求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3001)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完成较多实物工作量。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建设资金,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需按程序报批。

要准确把握配套基础设施的范围,重点安排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保障房交付和分配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

二、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并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发改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报送至县发改局,待审核后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上级发改委。发改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住建部门要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制度要求报送有关情况。发改部门将会同住建部门根据调度情况,对建设进度慢、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并督促进行整改。

四、绩效目标

    根据工作安排,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绩效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两个部分,其中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详见附件3)。

五、其他说明

发改部门将对骗取、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存在不按规定履行建设程序、不能按时开竣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等问题的项目,发改部门将会同住建部门等部门,通过通报批评、收回或扣减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惩戒。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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