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0-3000-2018-00019
- 备注/文号: 泰政人〔2018〕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2-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经研究决定:
胡文平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永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余奕生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赵晖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姚水轮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大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肖来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上青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卫诚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邓义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魏仕文同志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滕忠庆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邹晓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教导员职务;
王隆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绍晖同志任县公安局朱口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兰益珍同志任县公安局上青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江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晓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开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星林同志任县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吕文生同志任县公安局大龙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正华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丽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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