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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省、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闽民建〔2009〕128号)及三明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9〕4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志愿报名参加泰宁县2009年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机构
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蓦考核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招募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县民政局、人事局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民政局范兴灿和县人事局肖志武负责,联系电话:0598-7862628或0598-7832561。
三、考核原则
依据省、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科学的考核机制,把有限的社区服务指标向本地生源毕业生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双困难”毕业生倾斜。
四、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
(一)考核时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考核地点: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量化考核与面试评分相结合。
五、考核办法
1、6月17日前,报名参加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在困难证明中注明家庭成员数,家庭年均收入)、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交至县民政局办公室审核。
2、6月18日,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泰宁县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评分表》(附件一)所列项目进行打分。
3、6月19日,县民政局、县人事局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团队,面试考官人数定为5人,面试采取当场打分、亮分、报分的方式,当场汇总、计算并公布面试人员最后成绩。
4、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小组对《泰宁县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评分表》所计成绩及面试成绩按5:5比例进行汇总计算,按照总得分顺序依次确定人选,并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一:《泰宁县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评分表》;
附件二:《泰宁县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面试评分表》;
附件三:《泰宁县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面试成绩统计表》;
附件四:《泰宁县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成绩汇总表》;
泰宁县民政局
泰宁县人事局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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