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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泰宁县文化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县文体局指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文化体育行政部门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能;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文化体育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文化体育部门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文化体育服务行业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为民办实事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其他需要公开信息。
2.公开形式
县文化体育局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将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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