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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旅游部门有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宁县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现结合旅游行业实际,特编制《泰宁旅游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旅游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获取旅游部门相关信息。旅游部门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两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如下:
1、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4、旅游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和建设情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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