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广电部门有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宁县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现结合广播电视行业实际,特编制《泰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广电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获取广电部门相关信息。广电部门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两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要内容如下:
1、广播电视工作机构
2、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4、广播电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nb
更多>>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