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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泰宁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泰宁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公安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规范性文件类,包括财政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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